屡遭迫害、女儿精神失常 广东电白县一家三口控告江泽民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七月十日】(明慧网通讯员综合报道)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县法轮功学员车玉庆一家三口,近日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车玉庆在控告状中说,“被控告人江泽民给我全家人带来了经济、精神及身体的重大的多重的不可挽回乃至影响终生的伤害。”

江泽民一九九九年七月疯狂迫害法轮功后,七十岁的车玉庆多次被绑架迫害,遭非法劳教约三年;妻子潘艳梅被非法拘留两次,非法劳教二次,时间长达三年零六个月;在非法关押期间,夫妇俩经常遭到难以承受的毒打和折磨。现年才三十五岁的女儿梁小霞曾被非法关押五年,期间被投毒,导致精神失常。

车玉庆陈述的事实:

我修炼法轮功前患有低血压、肝胆结石、头晕,脾气暴躁,经常在工作单位中跟领导闹意见,加上好打不平的性情,一不合自己的观点,不管和谁都要争个高低,整个车间厂房都是我的叫嚷声,身体的疾病也就越来越恶化,心情也越来越郁闷、压抑、暴躁。直到一九九七年二月份有幸修炼法轮功,法轮大法教人按照“真、善、忍”去提高心性,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好人,对我这个脾气暴躁、动不动就发火的粗人是好大的考验,但我还是一点一点去强忍住心中的怒火,按李洪志师父的教导去做一个好人,渐渐家里和工作岗位就很少听到我车玉庆的叫嚷声了,反而在工作中,在辛苦肮脏的工作岗位中留下了我的身影;提工资发奖金的大小会议我默默坐在一边,也不再与单位领导争吵了,单位领导由开始投来不解的眼神,到对我和善和工作上的肯定。家庭也变得和睦轻松了,身体上的各种疾病也在不知不觉中好转,到最后身体全康复了。

这样的功法真是利国利民,本应大力提倡。可被控告人为一己之私,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对法轮功发起疯狂迫害,造成我家无宁日。

一九九九年九月十日,为了表示我们清白、无辜,我们本地法轮功学员到原来东湖炼功点炼功,在炼功点上被水东派出所警察几个人把我架起绑架到派出所,后劫持到电白县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我十五天后才放回家,罚交伙食费一百五十元。

从此我家便无一日安宁,不是今日来抓我,就是明天来抓我妻子,后天又来抓我女儿,在我家没人的时候非法撬开我家铁门,象土匪进屋四处翻箱倒柜,把我自己买回来的几十本法轮功书籍和法像等资料抢去,搞得家里乱七八糟,如入屋偷盗,没有出示任何证件。

二零零零年三月十日,在走投无路、申冤无门的情况下,我只有上北京信访办反映我的情况,在搭火车去到保定市查票时被警察绑架到北京广东省驻京办事处,电白公安局女警张惠芳在我身上抢走二千五百元,并非法关押一个星期,办事处打电话叫原单位领导来绑架我回到电白县第二看守所共关押了二十三天,罚交伙食费二百三十才释放出来。

二零零一年四月二日,我在单位上班时被电白县“610”和组织部的人找我谈话,要我和法轮功“决裂”,要不就开除党籍。我看到他们毫不讲理强压手段,我没有听从他们无理要求,当时他们就绑架我到电白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两个多月,并对我的单位施压要我转化写保证,直属上级交通局领导威胁说我如果还继续学法轮功,马上叫人拉我到深山沟里把我推下深沟摔死。单位经理徐欧青还准备开除我的工作。在第二看守所狱警安排我去广场剪花草,有一天干完活便回监仓休息,杨副所长满脸怒气跑来问我为什么不打报告自己跑回来,便恶狠狠猛踢了我前胸两脚。

回来后电白县“610”和单位不断来我家抄家骚扰,我被迫在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份出走,到处流浪,有家不能归,晚上睡在荒山野岭,吃的是野菜,喝的是山沟水,日晒雨淋,非常非常的惨,妻子被劫去三水劳教所迫害,女儿被非法长期关押。家里只剩下三个无人照看的儿子,搞的家破人也快亡。

二零零三年一月份我流浪在电白县沙琅镇,被警察绑架到电白第一看守所,后非法劳教了一年半,并劫到三水劳教所。在三水劳教所,警察不准我上厕所,我实在憋不住便大声叫喊,他们才准许我去大小便。又不间断的隔几天要我去医院检查身体,不是抽血就是量血压拍照什么的,搞得我百思不得其解,我一个修炼后身体健康人为什么天天去体检,最后搞得我烦厌,便不再配合他们到医院。

二零零四年六月我从三水劳教所回来,家已不成家,原单位扣了我一年多(八千元)的工资不肯给出,后来单位领导徐欧青问我还去不去上班?我说:“你还敢扣我工资我就不去上班,你还继续扣,我就是到国际法庭我也要告倒你。”“那你就回来上班吧。”徐欧青再也没象以前那么凶巴巴的说道,但扣去的工资还是不肯补还给我。

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电白县“610”对我家从来没放松监控、骚扰、抄家,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五日晚上电白县国保大队长岑勋带一帮便衣警察闯入我家,无任何证件,抢走《转法轮》书十本,二零一二年六月七日电白县国保大队长岑勋又带一帮便衣警察闯入我家翻箱倒柜,无任何证件,抢走法轮功书籍十五本、法轮功真相资料、光盘几十个,也无任何单据。这十六年抄家超过十二次以上,我私人财产被劫去超过二万元。

车玉庆的妻子潘艳梅陈述的事实:

我叫潘艳梅,修炼法轮功之前,我患有多种疾病,贫血、经常头痛、头昏、腰痛、骨节增生、严重的乳腺增生、严重失明,经常感冒。吃药也不管用,也没有钱住得上医院,只是听天由命。一九九七年朋友见到我可怜的样子,叫我去学法轮功,我很有信心,天天打坐炼功,按照李洪志师父教导“真、善、忍”严格要求自己,提高心性,不知不觉全身各样疾病都不翼而飞,把家里的药煲仔丢了,从而得到一个健康的好身体。

可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被控告人江泽民利用手中的权力一手发动了对法轮功学员残酷迫害,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抓捕、拘留、关押、劳教、判刑,洗脑的酷刑迫害。电白县公安局、“610”经常绑架、骚扰法轮功学员。有冤无处申,我和几个法轮功学员决定到北京上访,向上级政府反映一下情况,却被电白公安局跟踪,在北京把我们身上所带的钱全部抢光,衣服脱光搜身,我身上七百元抢光,没有任何单据。抢我的钱的是电白公安局女警张惠芳,据所知,电白所有法轮功学员上访身上所带的钱都是被她抢去。非法拘留我们在北京一个星期,最后车玉庆单位领导把我们绑架回电白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二十三天,在看守所迫我们做奴工,每天做八、九包钉子,如果做不完,就不准我洗澡,不准睡觉,天天如此,勒索伙食费二百三十元后才放出。

回家之后,失去工作,无法找工作做,电白县“610”人员整天骚扰,巡逻、跟踪、抄家,我家抄了无数次,有人在家也抄,无人在家也抄,无有任何搜查证,法轮功书籍和用品全部抢走,没有任何单据。(违犯宪法第三十九条)

在面对继续骚扰迫害的情况下,二零零零的十二月二十日,我再次上北京讨公道,这时候没有法轮功学员说话之地,北京警察绑架我们关在北京一间屋里。电白县公安局女警张惠芳见到我,一巴掌打在我面上,辱骂很脏的话。之后劫我回电白公安局,非法判我二年劳教,劫我去广东省三水劳教所迫害。失去人身自由。(违犯宪法三十五条、三十六条,三十七条,三十八条)

在三水劳教所遭迫害期间,因不写保证书,不准睡觉,不准上厕所,一天二十四小时坐小板凳,不准动,不准弯腰,坐的笔直,否则就打;整天强迫你看诽谤大法的录像,不看就打,就骂,受尽她们的诽谤和侮辱。不准穿自己的衣服,要穿侮辱人格的囚衣,给四套囚衣全是旧的,满期出所勒索七百元钱。

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八日,去茂名洗脑班看女儿梁小霞,保安说我送法轮功书籍,打电话给电白县国保人员谢戈绑架我,谢戈带一个手下进屋,没有任何搜查证,就抄家翻箱倒柜,把我家的柜撬开,撬破。最后电白“610”非法劳教我一年六个月,劫去三水劳教所迫害,又失去人身自由。

二零零七年五月一日,我和梁小霞去东湖散步,被公安局警察跟踪,把我母女俩绑架到派出所八小时,还要我母女写保证书才肯放出来。

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一日,电白县公安局政保股股长阮忠带一帮警察闯入我朋友借给我住的房子里,抢走我师父法像,抢走两本《转法轮》,和一本《各地讲法九》,无任何单据。(违犯宪法三十九条)

这样一次次的绑架、关押、劳教迫害,对家庭、对自己、对孩子在精神和经济上的损失和压力无法形容。一个好端端的家庭被迫害的不象家。

梁小霞被迫害精神失常

最惨的是女儿梁小霞,被迫害的最可怜,一个善良的小姑娘,因去一次北京说句公道话,被电白公安局绑架回电白第二看守所和洗脑班非法关押五年多,身体全部腐烂、肿、生疮,满身全部烂,还关在洗脑班受尽惨无人道的“帮教”人员的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动不动就说梁小霞炼功,就打、就吊、一吊就十几个小时,最后绑架去三水洗脑班迫害。三水洗脑班人员把毒药混在饭里给她吃,当时不知道,回家后不久,药物发作,导致精神失常、错乱、精神分裂,把家里家具全部打烂,生活用品、锅头、气灶、电饭煲,电风扇、连饭带菜全部倒光,全家人唉声叹气,无一天安宁。最后千方百计借钱上医院住院治疗。

在长达十六年的高压迫害期间,被控告人江泽民剥夺了我作为公民应有的基本自由权利,我的全家人身体精神压力、经济损失、种种所受到的精神上的痛苦,都是被控告人江泽民操控其亲信“610”办公人员,司法机关人员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由此被控告人所犯罪行:故意伤害罪处罚、非法拘禁罪、绑架罪、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侮辱罪、诽谤罪、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虐待被监管人罪、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