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副校长要求对江泽民提起公诉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北京报道)于学敏,六十五岁,曾是齐齐哈尔市一级教师,现居住北京市门头沟区妙峰山镇。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二日,于学敏请求最高检察院依法对江泽民立案侦查,查明犯罪事实,尽快将江泽民抓捕归案,提起公诉,追究其全部法律责任。

于学敏在她的控告书中讲述了自己修炼法轮大法后,所有的疾病痊愈了,而且道德提升,在家里,在学校,以及邻里,都是大家喜爱的对象。她说:我大学学历,退休前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自来水公司从事职工教育工作,是中学一级教师职称,曾任职教师、教育科长、供水分校副校长等职务。

努力做一个为了别人的人

工作中,我兢兢业业,多次被评为单位、市、省建设系统先进教育工作者。在我任教育科长期间,是公认的中坚力量,是受人尊敬的人。丈夫在公用事业局任职,孩子懂事、听话,初中、高中都考上了重点中学,后来被北京一所名牌大学录取。

就在我春风得意,对生活充满希望的一九九三年~一九九四年间,我的身体却每况愈下,患上了低血压、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等多种疾病,再加上原有的胃病、坐骨神经痛、脑震荡后遗症等,经常失眠,浑身无力,万分痛苦。在病重期间,我已不能料理家务,不能正常上班,从我家到单位只有几分钟的路程,我得扶着墙,走一会歇一会,到了单位得在沙发上躺一会,说话多了都累的不行。

当时单位已有几个同事在炼法轮功,她们原来都是常年吃药的病包子,有的患有心脏病、有的患骨结核病等,在参加了李洪志老师亲自举办的学习班后,都痊愈了,从她们的脸上,我看到了她们发自内心的喜悦和幸福感。我抱着试试看的想法,走进了法轮功的修炼行列。我们除了每天炼五套功法外,还学习师父的书《转法轮》等,书中博大精深的内涵,让人振聋发聩,大法超常的能力,令我震撼,我的心亮了,我找到了人生中苦苦寻觅的一片净土,找到了返本归真的路,亲身体验到了“身心健康”几个字的内涵。

修炼不久所有的病症都神奇般消失了,我第一次体会到无病一身轻的美妙。至此二十一年来,我没报销过一分钱的医疗费。公费医疗证上消费金额为零,给国家节省了不少开支。

我学会了做事先考虑别人,遇到矛盾找自己的不足,努力做一个为了别人的人。在家里,我改掉了过去爱生闷气和发脾气的毛病,学会了宽容,学会了善解人意、善待他人。丈夫喜欢交友,我理解他,包揽了大部分家务。丈夫孝敬父母,我理解他,给婆婆买了一套一居室楼房。

我经常将我家单元的楼道打扫干净,默默的为我周围的人创造一个干净舒适的居住环境。在单位,我自觉做一个清正廉洁的管理人员,不占不贪,到年底有的基层单位送来了购物券,有的职工考上了技师,买东西或给钱谢我,我婉言谢绝;有一年我公公去世,同事给送了一些钱,我按名单金额一一退回。

我感到:修炼法轮大法,是我人生最正确的选择,我觉得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我每天都快快乐乐,对生活充满希望,对人生、对生命有了更多、更深的理解。

遭受迫害的事实

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零年,我二次被非法关押到齐齐哈尔市六一零强制单位办的洗脑班(约二十天),地址在自来水公司东南水厂,每人一屋,派一同事看管,要求放弃对法轮大法的信仰,要求学习批判法轮功的资料,要求按照他们编制的谎言材料诬蔑师父诽谤大法。达不到目的,又将我送市第一看守所被非法拘留,约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七日,我被绑架至铁锋区北局宅派出所,一天一夜后,被送至第一看守所非法拘留,后来又送到双合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不“转化”又加期一个半月,计十三个半月。

在劳教所的十三个半月里,我们吃的是发了霉的粮食,喝的是苍蝇汤(就是几个菜叶一锅汤,上面漂着很多死苍蝇);我们喝的水、洗澡的水全是凉水,冬天洗完头到外面,用梳子一梳,掉下来的都是冰碴;劳教所强迫我们每天没日没夜的干活,生产剧毒的农药,那时我的脸、手天天红肿,眼睛还不时的淌眼泪。没有休息日,活多了还要加班;劳教所不许大法弟子炼功,谁炼功便遭打骂、体罚或酷刑。劳教所重点是“转化”学员,即放弃对法轮大法的信仰,不放弃就加期、不让家人探视等;我们写申诉书向省劳教局反映情况和提起对非法劳教的申诉,权利被剥夺,他们说:法轮功一律不予申诉,显然是上面的意思。

在被非法劳教期间,单位停发了我十三半个月的工资,回来后我找到纪检委书记(当时他主抓迫害法轮功的事),要求补发工资,被拒绝,单位还将我原来退休工资(内退)比例由百分之一百降到百分之九十,直到二零零六年我正式退休,才与其他人拉平。

二零零三年,我在北京照顾年近八十的老母,不知何因,齐市建华区东石场派出所派两个警察来到母亲家“拜访”,我不配合他们,离家出走,过了一段流离失所的生活,没有钱,没有住处,没有亲人,当时我五十三岁,打工又没人要,处境可想而知。

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三年,我和家人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家人每天都在提心吊胆,为我担忧。在我被非法关押期间,丈夫灰白的头发变成了满头白发,他用抽烟喝酒打发时光,周围人们冷漠、歧视的眼神,不理解的人饭后茶余的谈资,都深深的刺激着他。用孩子同学的一句话:你爸至少老了十岁。不到六十岁,他就撒手人寰,离开了人间。母亲在世时,经常神志恍惚,害怕、担忧、心灵受到极大伤害。

这场由江泽民一手发起、策划、组织、推动的对上亿法轮功学员大规模、系统的灭绝性迫害,仅就一九九九年以来,我个人所遭受的迫害情况,江泽民涉嫌犯有剥夺宗教信仰自由罪、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非法拘禁罪、强迫劳动罪、超期关押罪、长期任意监禁罪、非法扣发工资等多项严重罪行,其不仅给法轮功学员及家属造成巨大的伤害和痛苦,更是对人类尊严、人性和道德底线的公然践踏和破坏。为早日结束这场罪恶的迫害,伸张正义、重建我们民族的道德良知,于学敏请求最高检察院对江泽民提起公诉,要求对其依法惩处,以正国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