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张翠芝女士亲人遭迫害主要事实:
女儿遭刑讯逼供
二零零二年八月三十日,我女儿周小娜和丈夫的三姐周玉玲被红透山派出所警察梁大明和多名便衣绑架。警察刑讯逼供,逼迫女儿骂大法,放弃修炼,不配合就用拳头猛击她面部,踹她身体,用电棍电击她的头部、脸部,一边打一边电,嘴里反复说着“还炼不炼,炼就电死你”。刑讯逼供长达一个多小时。
三姐被迫害致死
当日中午,女儿和三姐被转移到清原县大沙沟看守所,当时的所长是尹长江。
女儿在清原县大沙沟看守所被迫害绝食二十七天。
周玉玲 |
三姐周玉玲从九月一日开始绝食反迫害。四天后,看守所对她进行野蛮灌食和刑讯逼供,每天夜里都能听到周玉玲痛苦的呻吟声。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日看守所通知家属周玉玲死亡。
周玉玲死亡状态:骨瘦如柴,身上有瘀青,两眼圆瞪,嘴大张,拳头紧握,两腿用力蹬的姿势。没有死亡证明。
清原县公安局出动警察、军警,不准家人上诉、验尸、拍照,要强行火化遗体。后因家人坚持要看到死亡证明,清原县公安局对医院施压,开了假证明。
事后有犯人问看守所所长尹长江:周玉玲是什么病?其回答:根本没病。
要求严惩江泽民
一、恢复法轮大法创始人李洪志师父名誉、还李洪志师父清白,还法轮大法清白。
二、根据国际法规定,依法追究被控告人江泽民犯下的灭绝种族罪、酷刑罪和危害人类罪等公认的国际犯罪。
三、根据中国刑法规定,依法追究被控告人江泽民犯下的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罪、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罪、绑架罪、非法拘禁罪、诽谤罪、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搜查罪、侮辱罪、诬告陷害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刑讯逼供罪、非法暴力取证罪、虐待被监管人罪、滥用职权罪、剥夺公民财产罪等刑事责任。
四、赔偿我背负冤案,造成的所有经济、名誉、精神、肉体上的损失。
提请司法机关:追究江泽民刑事责任,绳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