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子鹏一家人遵照法轮功真、善、忍的原则做好人,有一次建行准备分给程家贵老俩口一套像样的房子,他们正准备搬家时,突然有一职工提出要那套房子,程家贵夫妇毫无怨言地将那套房子让给了那位职工,老俩口一直住在十分简陋的小房子里。
在江泽民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对法轮功发起疯狂迫害后,程子鹏遭到残酷迫害。程子鹏曾被非法抄家、拘留三次(刑事拘留)、判刑四年)、劳教一年零六个月、非法关押洗脑等迫害,并被建设银行开除。中国最高法院二零一五年五月宣布“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后,程子鹏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申请最高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江泽民向最高法院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和其他相关责任。
江泽民疯狂发起对数以千万计坚持信仰真、善、忍的中国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在其“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的指令下,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抄家、抓捕、拘留、判刑、劳教、酷刑、活摘器官等迫害,导致近一亿人遭受不同程度的迫害,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经济上的崩溃、道德的急速下滑、司法的混乱和黑暗。目前二十多万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将迫害元凶江泽民告到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法轮功学员诉江,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所有中国人的做好人的权利。
关于程子鹏一家遭受的迫害,请参考明慧网报道《前银行副行长一家修大法获新生 屡遭中共迫害》、《我要爸爸!》、《安陆市程子鹏全家遭迫害》等。下面是程子鹏在控告状中陈述的部份事实:
因身患绝症(肾出血十余年)四处求医不愈,我于一九九六年五月开始修炼法轮功,按真、善、忍做个好人,身体得到健康,大法赐我一个活泼的好儿子,家庭得到祥和,给社会带来福音。二零零零年十月,依《宪法》上访,被安陆“610”(李绵楚)公安局国保大队非法关押四里看守所。在看守所用品被犯人瓜分,与死囚犯同被,用凉水走过场,手洗马桶,强制罚款勒索生活费,电话监听,监视居住,“敏感日”警察骚扰。
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三日晚,国保大队队长钟新德、唐建国、陈新润等五人,破门非法抄家,抢走大法书籍及物品,绑架到四里看守所,犯人拳打胸部被打成瘀血,呼吸胸部就痛。陈新润、陈旭东(女)等警察迫害二天二夜逼供,非法送沙洋劳教一年零六个月。
沙洋劳教所三大队,这个披文明外衣的人间地狱,是吸毒犯、流氓犯、警察迫害善良的场所,在劳教所警察李队长强迫面墙八小时,余警察迫害,大年初七在雪地里做俯卧撑,李警察迫害单腿站立,上午蹲军姿,下午坐小板凳,不准说话、不准上厕所,强制洗脑,强迫下地劳役,被吸毒犯拖到厕所拳打脚踢,由于长期迫害,神志不清,保外就医。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日晚十时,国保大队警察黄亚军、陈旭东等毫无人性,强制绑架,把孩子惊吓大哭,队长唐建国带警察来大打出手,红色恐怖,无法估量的伤害了我三岁的儿子(孩子上学至今还有迫害的阴影),把我抬上警车,警察强行下压,当时胸部一响造成骨折(在沙洋拍x片狱医发现),在看守所说话呼吸就疼。唐建国、警察在看守所门口再次毒打、当场闭气呕吐,看守所犯人挥拳毒打,非法关押被安陆市检察院、法院非法判刑四年。
中共酷刑示意图:殴打 |
在范家台监狱,四监区是专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间地狱,这里是杀人犯、强奸犯、流氓犯、毒品犯等重刑犯,被警察利用迫害法轮功学员,为了减刑丧尽天良、行恶充当打手,区长祖剑罚我下蹲,流氓犯李刚半夜罚我下蹲,流氓黑社会犯谢成义等四人围住我暴打,长期坐小板凳每天达十四小时,不准上厕所、不准说话、狱长周宏强迫劳役。在七监区区长李天安为首五名警察毒打,两个电棍电击,李天安出拳凶狠,我当场倒地,口、鼻出血呼吸困难,李天安手表带打断,手表飞过洗手池还远,可见出拳多狠,牙床打错、牙松动、脸肿变形、明真相的刑事犯同情指责警察无人性。
二零一二年七月一日,在沙洋范家台监狱门口,四大恶人之一熊警察,七监区警察伙同安陆“610”宋华明、聂汉章、国保警察、司机把我劫持到湖北省洗脑班,洗脑班二个月犹大围攻,罚站、不准睡觉、用书突然打头部、头振动、头心都是疼的,长期打头部,劳教所转来的警察恶毒凶狠,大个胖警察眼露凶光,出拳狠毒,学的招术全用在我身上暴打强制洗脑。
我这里虽然写出这些人的违法犯罪事实,但是在这里暂不追究其刑事责任,因为直接迫害我的单位、人员违法犯罪行为是在江泽民一手指挥下造成的,所以真正的罪魁祸首是江泽民。其实从省、市到基层,他们也都承受着来自高层的压力,明知法轮功学员都是善良的好人,为了职务、为了饭碗、为了自保,昧着良心犯罪,今天也将面临正义的审判。我目前只把江泽民列为控告对象,是想给其中还有可能改过的人留下希望与机会,其实他们也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牺牲品,控告江泽民,也是在为他们鸣冤。
江泽民是这场迫害的始作俑者,是造成众多世人犯罪的罪魁祸首。所以我现在请求直接追究江泽民的刑事责任和其他相关责任。
江泽民所犯罪行: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已经构成了非法剥夺公民信仰罪;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罪、非法剥夺公民财产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刑讯逼供罪、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利用中共邪教组织)等罪。触犯国际刑法所犯罪行:反人类罪、酷刑罪、群体灭绝罪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