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忆林女士修炼法轮功前,几十年的老胃病发展成胃癌,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后身体康复,从多年的老病号变成了家庭的顶梁柱、照看老人的主力。夏忆林女士说:“我从七岁就得了胃病……母亲是西医,父亲学中医,大姨是上海医学院的胃肠道专家,可是一直没有治好这个病,而且越来越严重。无法正常上班,三天两头请假,谁都知道我是个老病号。当时的我被严重的胃病折磨的骨瘦如柴,走路都要人扶,生活不能自理。一九九八年三月,我有幸接触了法轮功,……身体发生了意想不到的巨大变化。三十八年的胃病彻底好了。”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起,江泽民利用权力操纵全国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以终止其他正常节目,不允许插播其他内容等方式,铺天盖地几乎全天候地对法轮功、法轮功创始人及法轮功修炼者进行污蔑、侮辱、造谣及诽谤,极尽所能地抹黑法轮功和法轮功创始人,把以“真、善、忍”为标准要求自己、处处替他人着想的法轮功修炼者侮蔑成神神叨叨的疯子和愚昧无知的造反者。这种针对法轮功创始人及法轮功信仰群体的侮辱、诽谤行为情节特别严重,引起了严重后果,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和社会秩序的混乱。
夏忆林女士为了讲明法轮功修心向善的事实真相,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四日带着一些传单去发,被太原市公安迎泽分局迎泽派出所劫持,送往太原市看守所非法关押。夏忆林女士在看守所炼功,被警察毒打,曾被冯姓干事用小手铐铐住双手七天七夜。
当时在看守所有个叫苗树青的杀人犯,出于报复心理将老板七岁的女儿用红领巾勒死(电视台曾报导此事),到看守所时一脸凶相,警察格外小心布置防范,监室的人不敢接近她。夏忆林女士主动接近她、帮助她,就用大法的法理开导她,告诉她善恶有报的天理,告诉她按真、善、忍做人的道理。渐渐的她平静下来,并悔恨的说,要是我早点知道这个大法就好了,我就不会干出这种事了(她以前对自己的行为总觉得受害者是活该)。判决书下来,她没有上诉。临刑前几天,她开始绝食,大家都很紧张,问她才知道,她绝食的唯一目的是想在死之前看一看《转法轮》这本书,但监狱没有允许。
二零零一年九月,夏忆林女士被非法判刑三年。当时她请律师做无罪辩护。律师很无奈,说上面明确规定,不准为法轮功做无罪辩护,即便是朋友也没法帮这个忙,这是死规定,是属于无罪,但是没办法,改变不了。夏忆林女士说:“所谓的开庭:没有通知我的家人及有关的人,所以家人及有关的人都没有出庭。法庭上我自己做无罪辩护时法官不时地打断我的话,后来干脆不让我说下去。不准我辩护。”
二零零一年十月夏忆林女士被劫持到山西女子监狱,遭二十四小时寸步不离的监视,完全没有了行动和说话的自由,上厕所要看手纸上是否有字,睡觉时腿不能顶起被子,不准和任何人说话,不准任何人与她说话等折磨。一次因为她不转化,狱警王英、王卓英不准同监室的其他十一个人睡觉,导致大家都把气往她这撒,也逼她写警察要的东西。狱警还一度每天带她到男劳教所强制洗脑,用尽欺骗之能事,花言巧语的所谓“转化”。
夏忆林女士被绑架后近一年半的时间都不允许通信、通讯,也不让接见。当时她父母年近八十,母亲眼睛做手术,她是唯一能在身边照顾他们的孩子。夏忆林女士被判三年刑后,她母亲悲苦的喊出:“我女儿是在做好人呀,这是为什么?”两位老人盼着有一天能洗清女儿的不白之冤,可是没等到这一天就相继离世了。
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中国最高法院发布了“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通告后,至今已有二十多万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向两高实名控告江泽民,提请最高检察院追究江泽民在迫害法轮功的责任中所犯下的罪恶,公诉到最高法院,追究江泽民的刑事责任。二零一五年八月,夏忆林根据自己因为信仰法轮功而受迫害的经过,撰写了《刑事起诉状》,控告江泽民利用权力对法轮功群体及自身的迫害。
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七日早晨七点多,太原迎泽派出所四、五个警察在刑警队长张劲松的带领下,以调查了解诉江一事为名,把夏忆林和丈夫、女儿以及三岁的小外孙带到迎泽派出所。张劲松对夏忆林做了笔录。张劲松又和几个警察带着夏忆林到其家中,抢走了夏忆林两台电脑、两台打印机、一台(已坏)刻录机等私人财物。警察还非法搜查了其女儿的家。两次均没有出示搜查许可证,拿走物品也没有履行任何手续。
九月十八日早晨,张劲松告诉夏忆林的丈夫和女儿可以回家,并出示了一份刑事拘留书,谬称夏忆林涉嫌“利用×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将夏忆林羁押在太原市第一看守所(圪僚沟)至今。
构陷迫害夏依林的所谓“案子”已经被递太原市迎泽区法院,所谓的“公诉人”叫王丽芳,责任“法官”叫芮斌伟,该人在二零一四年冤判法轮功学员季国珍四年。
正如夏忆林在对江泽民的控告状中所述:“十六年来,包括控告人在内的上亿法轮功修炼者承受着别人异样的目光,无法正常生活,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被跟踪、监听、剥夺信仰、限制人身自由、强迫签字、罚款、收缴财产、非法侵入住宅、绑架、非法监禁、强迫劳动、多种酷刑、判刑,甚至失去生命。控告人所遭受的迫害与痛苦,只是管中窥豹,九牛一毛。无数和控告人具有同样信仰的民众,在这十六年间承受的压力和苦难,堪称人间惨剧。他们的家人也无时无刻不处在惊恐、担忧的阴云下。这种精神上的紧张和压抑,非亲身经历多年无法体会。”
“在中国已经逐步走向法治的二十一世纪,在阖家团圆的每一个节日,法轮功修炼者却要遭到频繁骚扰、被非法拘禁,甚至流离失所,无家可归,时时刻刻处于毫无安全感的状态中,还要承受人们的误解和不公正的眼光。而这些迫害的发生,在过去的几年里,有许多竟是假借法律之名而行的,这是对中国法律的侮辱,也是对中国法律工作者的侮辱。”
一、迫害相关责任人:
1、参与绑架的人员
太原市迎泽区公安分局迎泽派出所巡逻中队副队长 张劲松13593156966
及该派出所四、五个警察
相关责任人:太原市迎泽区派出所所长刘波 副所长:路富国、罗筱卫、杜睿、杨萍。派出所电话 0351-7245400
太原市迎泽区派出所 地址 寇庄西路1号 邮编030012
2、太原市迎泽区公安分局主管迫害法轮功(应该是国保头目):朱姓负责人
太原市公安局迎泽分局 地址 青年东街9号 邮编030001 办公室电话0351-4033443
指挥中心0351-2
3、太原市迎泽区检察院 本案公诉人:王丽芳
公诉科科长宋玲玲 公诉科副科长侯强
(另一位将大法弟子季国珍冤刑4年的公诉人宫晓旭的电话0351-4237532)
4、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本案法官:芮斌伟0351-5688073
二、更多相关人员:
1、太原迎泽区检察院
地址 太原市南内环东街18号
邮编030012
办公室 0351-4237553
机要室 0351-7220791
接待室 0351-7232000
检察长 陈加林
副检察长 杜文山
反渎职侵权局侦查科科长 冯磊
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 桑丽萍
检察院成员(职务不详)姜赟、马利
公诉科 王丽芳(本案公诉人)
2、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寇庄南街22号
邮编:030012
电话:(0351)5688101
传真;(0351)5688009
办公室(0351)5688003
监察室(0351)5688037
院长:赵晋虎
该院在审判委员会内分设刑事审判专业委员会和综合(民事、行政、执行)审判专业委员会,具体名单如下:
(一)、刑事审判专业委员会
主持人:赵晋虎
委员:白唯鸣、李跃、马勇志、席凤昌、赵宏旺、王玉文、潘晋宁、魏新艳、王钢、常银刚、刘媛媛、陈昊、黄志、王京文、芦瑞愈、周玉旺、梁建波、王剑、董作江、郭晓琴、王亚琴
(二)、综合(民事、行政、执行)审判专业委员会
主持人:赵晋虎
委员:白唯鸣、李跃、马勇志、席凤昌、赵宏旺、王玉文、潘晋宁、魏新艳、王钢、常银刚、刘媛媛、陈昊、黄志、王京文、芦瑞愈、周玉旺、梁建波、王剑、张晓泰、徐建堂、郭卫斌、刘恩翔、曹丽欣、杨春燕、张卫东、范勇
迎泽法院审判人员:
赵晋虎 院长
白唯鸣 副院长
李跃 院长助理
马勇志 副院长
席凤昌 副院长
赵宏旺 副院长
王玉文 副院长
潘晋宁 纪检组长
魏新艳 政治处主任
王钢 执行局局长
常银刚 审委会专委
刘媛媛 审委会专委
陈昊 办公室主任
庄浩 办公室副主任
王京文 政治处副主任
梁建波 立案一庭庭长 电话(0351)5229228
马锦萍 正科级审判员
赵宝萍 副科级审判员
赵全龙 审判员
王亚琴 信访办副主任
郭晓琴 刑一庭庭长 电话(0351)5688018
闫秀萍 刑一庭副庭长
郝志亮 正科级审判员
连晓明 副科级审判员
芦瑞愈 刑二庭庭长
董作江 正科级审判员
柴喆 刑二庭副庭长
张晓泰 民一庭庭长 电话(0351)5688070
闫聪岭 民一庭副庭长
王跃先 副科级审判员
任雅丽 审判员
徐建堂 民二庭庭长 电话(0351)5688080
杜建红 民二庭副庭长
荆海红 民二庭副庭长
郭卫斌 民三庭庭长
李晋涛 民三庭副庭长
罗京山 民三庭副庭长
黄志 行政庭庭长 电话(0351)5688078
田德胜 正科级审判员
孙文勇 行政庭副庭长
王剑 审监庭庭长
李彩娟 审监庭副庭长
芮斌伟 审判员
张卫东 执行局教导员 电话(0351)5688090 (0351)5688098
范勇 执行局副局长
孟红燕 执行一庭庭长
张盈敏 执行二庭庭长
曲建君 协调办主任
卢玉山 副科级审判员
张斌 执行一庭副庭长
李斌 协调办副主任
梁悦 副科级审判员
许晓东 审判员 一级法官
贾兴国 法警大队教导员
王效民 法警大队副队长
王有贵 副科级审判员
初佩芳 副科级审判员
周玉旺 研究室主任
刘勍 研究室副主任
侯秀娥 离退科科长
田树英 正科级审判员
韩冬梅 书记员管理科科长
杜瑞峰 书记员管理科副科长
刘恩翔 庙前法庭庭长 电话(0351)4729281
乔守忠 庙前法庭副庭长
王颖 副主任科员
杨春燕 桥东法庭庭长 电话(0351)4927476
赵丽霞 桥东法庭副庭长
曹丽欣 东太堡法庭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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