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一日,付曌翠女士向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控告给她一家人带来这场灾难的首恶江泽民。下面是付曌翠女士讲述的全家人遭受迫害的部分事实。
全家被非法关押看守所 所长施暴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各级政府在江泽民推行迫害法轮大法政策时,我因进京上访说明法轮大法的真实情况,被撤掉了护士长职务。
一九九九年九月,因有法轮功学员进京上访,被海林市第二派出所非法关押,父亲付英铎和另一大法弟子去看她们,被第二派出所所长扣押,我和母亲汤玉华等到晚九点,不见父亲回来,也到第二派出所去看,看到有两位女大法弟子被扣在铁椅子上,穿的很单薄,我们就回家给她们拿来衣服。
回到第二派出所后,我们碰到所长,他问我们还炼不炼法轮功,我们都说“炼”,所长拽着母亲的头发把头往墙上撞,我过去阻挡,所长拽起我的头发,我象已离地一样被摔在门口。后所长亲自开车把我、母亲、父亲和一名男大法弟子劫持到看守所。
看守所七、八平方米的牢房,住了十几个人,都侧着身睡,谁起来上趟厕所,回来就没地方。每天吃的是半生不熟的包米面饼子和连泥带土的菜汤。吃饭、睡觉、上厕所都在这不足七、八平方米的小屋内。三天后,第二派出所警察在我家非法抄出了大法书,把弟弟付鹏翀也绑架了。
当时,去看守所看望我的同事、朋友太多,我被看守所的教导员押到了后号(押重刑犯的地方),不准我再接见。一个月后,第二派出所警察勒索了我们家共六千元钱,没有任何手续和收据,把我们一家放回。回家后,第二派出所警察到我家住着,监视我们,被父亲赶走。后警察经常到我家骚扰。
一家四口再被绑架 看守所里“上绳”、野蛮灌食
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五日,我们一家四口被海林市公安局国保科科长和国保科警察绑架,并非法抄家,我和弟弟分别被“上绳”。
“上绳”就是把绳子从一个手腕开始顺胳膊缠上到后颈,再从另一胳膊缠下,到手腕处结在一起,向上吊,两腿分开,头低下,两手一直能吊到后颈。绳越细,受刑者越痛苦。
这次被绑架的还有五位大法弟子。
酷刑演示:上绳 |
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很多法轮功学员,我们有时被强迫干农活(看守所有地),一次,看守所警察殴打大法弟子,我和两位大法弟子去阻挡,也被踹了一脚。我们五位大法弟子决定绝食抗议,我们本不应被关在这里遭受这种不人道的待遇,我们没有罪,要求无条件释放,我写了一封信给所长,我们五人从那天开始绝食。
四天后,看守所让刑事犯给我们灌食,灌的是半生不熟的玉米面糊,加很多盐,国保科警察等来监视,给我们照灌食过程的照片。因我们不配合,刑事犯用开口器撬开牙齿灌,两个人把我们分别按在椅子上,一个人灌。灌完后,我们全身上下全是玉米面糊,同房的两个刑事犯哭了,给我们要来水洗头,洗衣。
第二天,我们炼功时,当时是代所长的警察来阻止我们,把我们五个女法轮功学员拽出监舍,让我们在外面靠墙站着,一法轮功学员刚受完酷刑五天,又绝食,身体虚弱晕倒了,我们去扶,警察喊叫,不能扶让她倒。一看她真晕了,才把我们几人关回监舍。
接着,国保科警察和看守所武警部队的拿着警棍来给我们灌食,他们穿鞋上到板铺上拽我们,一刑事犯借我的衣服被撕坏了,一名大法弟子的额头当时就被打起了包。给我灌时,因我不配合,刚调来看守所的副所长用拳头打我的脸,把开口器强行塞到我嘴里撬开牙齿。我们四人(一个晕倒了正在输液)被强行抬到院子里灌食。
我在看守所被迫害期间,卫生局纪检委强行开除了我的公职。
一家四口同被非法判刑三年至七年
二零零二年九月,父亲和弟弟分别被判冤狱三年和五年,送往牡丹江监狱迫害。二零零三年九月,我和母亲被冤狱三年,同其他七位大法弟子一起,劫持送到哈尔滨女子监狱迫害。在这之前,看守所让我们交投牢费,被我们拒绝。
在送我们去哈尔滨的路上,看守所副所长把我们仅有的行李衣物全部扔下车,我们到哈尔滨女子监狱,连换洗的衣服和日常用品都没有。
在哈尔滨女监,狱警强迫我们坐小板凳,上厕所得按时间来,紧急情况得先请示杂工(家里拿钱给监狱,犯人可以当杂工,看管其他不拿钱的人),看心情准不准我们上厕所。
四个月后,我们分别被分到各监区,我被分到第五监区继续迫害。我曾脱囚服反迫害,大队长让狱警把我用手铐铐在厕所的栏杆上,后又扣在办公室的暖气上,让为了减刑的刑事犯打我,抠眼睛,拽头发往暖气上撞,打乳房,踩膝盖。我先后向监狱四个部门写信反映情况,无人受理。
持续的骚扰、绑架,父亲离世
二零零五年一月,我和母亲、父亲回到家中。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我被牡丹江铁路派出所绑架,我因身体状况不好,五天后,牡丹江公安处勒索我家人五千元钱后,家人将我接回。后牡丹江公安处多次到我家骚扰。
二零零六年牡丹江公安处因到我家没找到我,在我上街买菜时,强行绑架,我一再要求下,才通知我的家人,警察们把我送到公安医院检查后,让我一人回家,没做任何解释。
二零零七年,弟弟从牡丹江监狱回家五个月,父亲因在牡丹江监狱迫害后,身体状况一直不好,加上我几次被迫害,身心承受不住巨大压力,于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二日去世。
第三天,海林市第二派出所警察到我家欲绑架我,说我是网上在逃犯,我及家人不从,代所长又伙同其他警察到我家,把弟弟和母亲拽住,把我强行抬上警车。后叫来海林市铁路派出所警察把我连夜绑架到牡丹江铁路看守所,父亲去世前,我每天上班,护理父亲,什么叫网上在逃?没有人对这次绑架做任何解释。
十几天后,我接到牡丹江铁路公安处劳教我两年的非法劳教通知。我要求通知我的家人,要求象其他在押人员一样给家里打电话,都被拒绝。
几天后,铁路看守所一男一女两警察把我送往哈尔滨戒毒所迫害,因冤判我的手续不符合所谓的规定,戒毒所不收,看守所警察走后门补办手续,第二天,又欲把我送到戒毒所迫害,因身体检查不合格,戒毒所拒收,一男一女两警察说尽好话也没达到迫害我的目的,我又被送回牡丹江铁路看守所。
二零零七年七月,我以监外执行的形式回到家中。可第二派出所警察、社区等不明真相的人时不时来我家骚扰。
弟弟付鹏翀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仍被非法关押中
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九日,我弟弟付鹏翀被海林国保科科长、副科长等绑架,后被海林法院在海林六一零(江泽民创立的类似于纳粹盖世太保,凌驾于法律之上的专门迫害法轮功的组织)的授意下强判三年半,现在黑龙江省泰来监狱非法关押。
自一九九九年,江泽民及其跟随者在全国范围内迫害法轮大法以来,我们一家四口就因为要按照“真、善、忍”的宗旨做一个好人,多次遭到肉体上、经济上和精神上的迫害。
我在这里略去了所有参与迫害我一家人的警察、社区及单位人员的名字,也没有要求具体的赔偿,因为这场迫害是在江泽民的授意下开始的,其实所有的公检法人员即是迫害者又是被害者,他们是在执行所谓的上级命令,但他们都要承担责任的。
尽快结束这场长达十六年的迫害才是第一位的,而始作俑者是江泽民,希望国家最高检察院能站在人性、人权的角度上立案调查这场迫害,尽早还一亿善良公民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