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黑龙江清河林区优秀检察官控告江泽民

更新: 2016年09月05日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九月五日】徐晓时,原系黑龙江省清河林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曾被黑龙江省检察院评为“优秀检察员”称号,以及其它奖励。妻子潘晶华、女儿徐迟以及岳父母一家五人修炼法轮大法,道德升华。然而十几年来,全家人遭绑架、非法关押、骚扰,岳父母在恐吓担惊受怕中含冤离世。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二日,徐晓时和妻子潘晶华以及女儿徐迟共同起诉给他们一家人带来灾难的元凶江泽民。

徐晓时,六十岁;潘晶华,五十七岁,现已退休;女儿徐迟,三十二岁。现一家现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通河县。

修大法 徐晓时被誉为“优秀检察员” 遭迫害

徐晓时,原系黑龙江省清河林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因身体多病,一九九六年和妻子潘晶华、岳父潘强、岳母田玉梅和女儿徐迟一起修炼法轮功。炼功后,心绞痛、胃炎、关节炎和颈椎等多种疾病全部消失,身体强健,并时刻用真善忍要求,心性道德得到升华。

在检察工作岗位上,徐晓时兢兢业业,任劳任怨,秉公办案,不徇私情,不谋私利,工作水平、业务能力强。经手办理了几十起经济案件,为国家挽回了大量经济损失,曾受到黑龙江省检察院评为“优秀检察员”荣誉称号,同时多次获得松花江林区分院和林业局奖励,被领导和同事公认为人正派的好检察官。

可是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对法轮功迫害以后,徐晓时多次遭到局六一零和公安局政保大队谈话,写“悔过书、决裂书、保证书”强制洗脑,遭到精神迫害,限制人身自由。于二零零零年,被林业局调出检察机关,发配到林业局一个最基层单位。

潘晶华多次遭非法关押

潘晶华,修炼前乙型肝炎、类风湿、偏头痛、胃溃疡、妇科病、牛皮癣、经过多方医治不见好转,苦不堪言。修炼法轮大法后无病一身轻,从此,家里有了欢乐、幸福。时时处处按照“真善忍”严格要求自己,亲戚、邻居、朋友都说她变了,在名利面前不去争,一切为他人着想的好人。

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九日,潘晶华被清河林业地区公安局非法关押一天,强制洗脑。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非法监禁三天,强制洗脑、精神迫害。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五日,潘晶华被清河林业地区公安局国保和刑侦大队非法抄家,绑架到清河林业地区看守所,在高压胁迫下逼迫写“悔过书、保证书、决裂书”,在他们写好的“决裂书”强迫按手印,我正告他们,这是你们逼迫的,我根本就不承认的。我被照相,并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回家后派出所、街道、社区一直骚扰不断,电话监听、蹲坑、跟踪、不准外出,探亲、网上黑名单,非法没收身份证,无法办理出入境手续,无法出国探望亲人,使她身心造成极大的伤害。

潘强时时做好人 多次非法关押 被迫害精神失常 含冤离世

潘晶华父亲潘强,一九三一年三月二日出生,十六岁当兵,是老干部。修炼法轮大法前,胃溃疡、腰肌劳损、风湿、心脏病、大便出血,练过多种气功,医治无效。修炼法轮大法后,老人家从此无病一身轻,按照“真善忍”做一个真正的好人,乐于助人,处处为他人着想,待人热情,一天总是乐呵呵的,同时为国家节约大量医药费。

这样的一个好人却在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五日被清河林业地区公安局国保和刑侦大队非法抄家,抄走大量私人财产。老人家被绑架清河林业地区公安局看守所,非法逼供、非法超期关押三个多月。在老人双腿不能行走的情况下,清河林业地区公安局强迫家人交三千元钱放回家。

回家后,老人家通过学法和炼功,身体很快恢复健康。但是公安局、派出所、街道、社区骚扰不断,二零零三年,迫于各种骚扰与强大的精神压力下,老人家搬到通河县居住。

二零零四年二月二十一日,一场大雪覆盖东北大地,老人家带上自家工具主动义务清除公路上的积雪,在雪地插上法轮大法好的牌子,干了三天,被通河县公安局绑架,后非法抄家,关押半个月后,强迫家人交三千元钱放回家。

老人回家后,一直遭骚扰不断,每天都是在担惊受怕中度过。二零零七年,老人家身体出现异常反应,人体消瘦,几天之内,双眼睛失明、双耳失聪,精神失常,说话语无伦次,他总说有人给他下药,其间还吐了直径十厘米大小三盆的血,听邻居说,经常有不明身份的人出入。于二零一四年六月十四日,在极其痛苦的折磨中含冤离世。

残疾人老人田玉梅在担惊受怕中艰难度日

潘晶华母亲田玉梅,是位残疾人,双目失明,修炼法轮大法后,心脏病、神经衰弱等症状全部消失,老人家对人热情,在家里是个好母亲,亲戚、邻居都说是个大好人。

在江泽民残酷迫害法轮功期间,潘晶华和父亲潘强一起被非法拘留,母亲田玉梅和年幼的孙女徐迟整天在担惊受怕中艰难的度日,身心遭到极大伤害,摧残,于二零零五年五月十日含冤离世,年六十七岁。

徐晓时、潘晶华夫妇一家人是法轮大法亲身受益者,也是江泽民一伙对亿万法轮大法学员进行血腥镇压的受害者和见证者。善恶有报,江泽民被送上审判台,绳之以法,是历史的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