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闫慧女士在其控告书中的部分陈述内容。
一、修大法无病一身轻
修炼法轮功前,我身患多种疾病:长期胃痛、偏头痛、膝关节痛、腰痛、肠炎、子宫肌瘤等。中药、西药、民间偏方、住院治疗,均无明显效果,长期在痛苦中度日。
一九九九年七月,我开始修炼法轮功三个月后,上述疾病不药而愈,我深感法轮大法的神奇,也真正体验到无病一身轻。在生活中我按照师父的要求,以“真、善、忍”作为做人的标准,修心性,遇矛盾向内找,学会了忍让,与人为善,一改过去暴躁、固执、好争斗、得理不饶人的性格,熟悉我的人都说我变了一个人。
二、被游街示众侮辱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集团打压法轮功,捏造事实,诬蔑师父,诽谤大法。我因给世人讲真相,二零零零年七月七日,被巴州区“610”警察赵刚、刘鹏程等四人闯入家中绑架、刑事拘留,关押在巴中看守所,几天后家属要人,被罚款三千五百元,而后取保候审。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晚,巴州区公安局警察冯光富、区“610”警察罗碧云、东城派出所警察陈军等一伙八人闯入家中非法抄家,抢走师父法像和法轮图、《转法轮》、讲法磁带和炼功磁带、炼功坐垫等物品和一张邮寄真相信的通讯地址。我再次被绑架。在公安局被连夜审问后,我又被关进巴中看守所。
这期间,区公安局、“610”负责我案子的人多次胁迫家人做我的所谓“转化”工作,说只要我写所谓“保证”今后不再炼法轮功就放人。我始终没配合他们的要求。
中共整人手段:挂牌游街 |
一个月后,我被巴州区检察院起诉批捕。随后在巴州区公捕公判大会上捆绑,挂上×教牌子,游街示众侮辱迫害。
三、被非法劳改四年 遭严重摧残
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九日,巴州区法院冤判我四年劳改。我又被单位开除工作。家人在沉重的精神打击下,父亲疾病加重,公公一病不起,于二零零二年先后离世。
酷刑图:吊铐 |
二零零一年七月,我被绑架到简阳市养马河镇四川女子监狱二监区迫害。因为我始终认为修炼“真、善、忍”做好人无罪,不愿放弃信仰,不配合监区的要求:不打罪犯报告,不穿号服,不背监规等。我多次被吊铐在铁门上,两手腕现在还伤痕可见。监区为了达到“转化”法轮功学员的目的,不择手段的迫害:经常晚上把我两手铐在床头架子上不让睡觉;经常在坝子里画一小圈,强行我站在圈内不许动,穿短衣短裤,面向太阳曝晒,天很热时就强行灌十滴水药,说是解暑;经常遭包夹辱骂,拳打脚踢,扇耳光等;强行看诽谤师父和大法的录像及书籍;经常被送到四监区让所谓已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围攻洗脑,不转化就不准亲人接见,再不转化的就用暴力转化。
二零零二年七月某天午后,当时我还在小圈内站着,让一吸毒犯看着不许动。突然专管法轮功的副监区长罗跃辉来了,气急败坏叫来两个犯人把我吊在铁门上,叫犯人陈英在后面使劲把我的身体往前推着,嘴里塞一块烂布,铁铐陷入肉中,疼痛难忍,一直吊得我奄奄一息,然后再把我放下来,让俩犯人扶着坐下,再把先准备好的笔塞在我手里,一犯人紧握住我的手抄写已准备好的所谓“三书”。
由于长期身体和精神受到严重摧残折磨,加上强制超负荷劳动,我枯瘦如柴,体重由五十多公斤,下降到三十多公斤,四肢无力,爬着上楼梯,经常昏倒在地上。家人很着急,申请保外就医相关部门不同意。
后来我悟到:劳动是改造犯人的,我修炼法轮功做好人无罪,我应该证实大法,活着走出去。二零零三年底一天早晨我冲到监室外坝子里开始炼功,从此不参加劳动。刚开始包夹头儿郑文毒打我,在地上拖我;狱警不准同号屋的犯人出去吃饭、晾衣服,让她们来折磨我。任凭她们怎么整,怎么责骂,我都不配合。我按“真、善、忍”的标准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坚持炼功、背法。这样我的身体恢复得很快,监区所有的人包括狱警都暗自惊叹法轮大法的神奇。是慈悲伟大的师父救了我,我才有二零零四年十二月活着走出监狱的机会。
四、被骚扰、绑架
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七日巴州区公安局、“610”一伙人,企图闯入家中再次绑架,我被围困在家中三天三夜,在邻居的帮助下走脱。我被迫流离失所一年多。
二零零八年八月我刚回家,又被巴州区国安副大队长王小兵、区“610”人员付克周、居委会一男一女等一伙七人蹲坑、跟踪,强行闯入家中抄家,未获得任何证据,仍然被强行绑架并拘留,关押在巴中看守所。由于我身体虚弱,家人担心,托人找关系,关押一月后取保候审回家。
二零零九年四月巴州区“610”将我骗到区公安局,强行抽血,声称检查身体。这种强行抽血令人质疑与他们为活摘器官牟利而建立法轮功学员数据库有关。
近几年中,当地“610”、派出所、居委会经常上门骚扰、监视、在身份证上作记号、限制我的人身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