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三岁的李兰强八十年代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一九九三年被北京市海淀区太平路中学选中,一直在海淀区太平路中学任数学教师。一九九七年十月,李兰强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心脏间歇等病都好了,身轻体健,按照真、善、忍做好人,以前解不开的心结全部打开了,内心一片光明。他在学校里为人诚实善良,工作中尽心尽力,教授三个班的数学课,还担任数学教研组长,教学业务水平高,承担的工作是最多的,受到了校领导和学生家长的普遍赞誉。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后,李兰强八月下旬去了天安门广场,有人问他“是不是炼法轮功的”,他说是,就被抓到了派出所,被非法拘留了十五天。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初,李兰强被学校骗到洗脑班,被非法拘禁、限制人身自由二十天。二零零二年二月,警察非法抄家,劳教李兰强一年半,李兰强当时问有什么法律依据,警察说:就劳教你了,你有什么办法?二零零四年十一月,李兰强在学校被绑架,警察以几张真相光盘为由,又非法劳教他两年半。
在中共的株连迫害中,李兰强的妻子带着年幼的女儿,承受不住接连不断的打击,被迫与李离婚。李兰强没有要任何财产。李兰强的父亲承受不住打击,在儿子第二次走出劳教所后仅一周,老父亲就病逝了。邪恶的迫害,使李兰强被迫离家漂泊,不能在年迈的老母亲身边尽孝成为他深深的遗憾。
李兰强于二零一五年八月二日向最高检察院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要求追究、公布江泽民的刑事罪责,让世人看清这场迫害。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日,李兰强在住处被房山国保大队、拱辰派出所警察绑架、抄家。同年五月二十六日李兰强被房山检察院非法批捕。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三日,李兰强被房山法院非法开庭。李兰强申请公诉人回避,法官董杰宣布休庭。
二零一七年二月九日上午,房山法院临时开庭(开庭前只通知了辩护律师文东海)宣布李兰强的回避请求被驳回。李兰强当庭申明自己要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开庭结束,等待返回看守所时,负责传唤李兰强的一个象个干部模样的人(秃顶)要求李兰强不要讲话。李兰强问他:哪条法律规定不让我说话?此人当场高声叫嚣“别给我讲法律!我就是法!”李兰强说:你这样说,我就没啥可说的了。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
随后,此人自觉无意中暴露了如此流氓、可耻的思维逻辑本性,恼羞成怒,指使几名法警用电棍猛烈电击李兰强,导致李兰强被电晕摔倒、头撞在墙上出血、右胸部等处被严重电伤。至三月二十一日文东海律师会见李兰强时,李兰强的伤痕还明显可见。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已被非法关押近一年的李兰强再次被房山法院非法开庭。李兰强本人和两位辩护律师均作了强有力的无罪辩护,法官、公诉人都哑口无言。
房山区法院在明知既无法律依据、又无事实根据的情况下,追随江泽民流氓集团的迫害政策,强行冤判法轮功学员,执法犯法,丧尽良知,必将承担应有的罪责和惩罚!奉劝那些至今仍执迷不悟、丧心病狂执行迫害政策的公检法人员:早日悬崖勒马,也许还来得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