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五年六月十八日,四十一岁的赵秋梅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元凶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责。
以下是赵秋梅在《刑事控告书》中叙述遭迫害的事实:
一、妻子赵秋梅遭绑架、酷刑、药物迫害
进京上访:被警察打昏后注射毒针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九日我到北京上访,为法轮大法讨还清白。两名便衣警察直向我扑来,他们把我强制拉上警车,便衣警察就踢我的肚子,不停的打我,还把我按到车座下,用腿用力压住我的后背,不让我起身。直到天安门派出所又出来两名警察,又是一顿拳打脚踢,当时就把我打吐血了。
没过几分钟,他们要给我照相,又是一顿拳打脚踢,他们还用狼牙棒打我的腿,疼痛难忍。抢走了钱包、银行卡,还有身份证、手机、《转法轮》和经文。随后把我关进铁笼子内。六点左右驻京办事处的人来接我,姓石,还有好几个,我出了铁笼子,打我的那个便衣警察说:“她不老实,得给她戴手铐”。这些警察一拥而上,抓手的抓手,抓脚的抓脚,要给我戴手铐,另一个便衣警察用力一脚踢到我的阴部,把我踢得一下子头撞到墙上,晕死过去,不省人事。
我昏死过去后,便衣警察们给我打了不知名的毒针,有一个便衣警察看我晕死过去,又是一顿拳打脚踢。他们给我戴上手铐,把我抬上车拉到驻京办事处(当时有一名和我一起上访的法轮功学员亲眼目睹给我打毒针的整个过程)。
我被拉到驻京办事处,晕死了一天一夜才醒过来。他们把我一个人锁在驻京办事处八楼的一个房间里,我当时的身体根本就动不了,整个头全是包,大包上有小包,右眼被打的冒出来,颜色是紫黑色,嘴角被打的直流血,两个手臂被撅的动不了,左边从臀部到膝盖整个被打成紫黑色,从头到脚没有好地方。过几天当地警察到驻京办事处问我现在头脑是否清醒,然后就把我带到吉林市昌邑区汽车旅店。
哈达湾派出所警察蔡金一把把我按到床上,抓住我的手就不放,后来我又晕死过去了。当时头脑还没有完全清醒,蔡金就把我送到第三看守所非法关押,到看守所的当天晚上我又昏死过去,第二天上午醒来后,所有的事全都不记得了,后来才明白他们给我打的是要致死我的毒针。
劳教所酷刑:针刺十指、被迫害致心脏病
二零零一年年末,我被绑架到吉林省长春市黑嘴子女子劳教所,刚刚到管教室,所有的狱警一拥而上,把我打倒在地,一顿拳打脚踢,还叫外面的护廊(非法轮功学员)打我,棉外衣被撕坏,里面的小棉背心也被撕坏。狱警严丽峰说:“不把棉衣还她,把它扔了,冻死她,实在不行就让她尝尝劳教所内的二十八种刑具的滋味。”她又叫人拿出四、五个电棍,说:“把电棍都充足了电,让她尝尝滋味。”
二零零三年二月份,过年前的一天,肖爱秋一大早就把我叫到办公室以我不写思想汇报为由,私自动用刑具,对我大打出手,两只电棍(一高伏、一低伏)、一把手铐、三个皮带,五个施暴者。三个大队长:李文娜、王丽梅、温影;两个狱警:肖爱秋、张立红。王丽梅拿起桌上电棍就往我身上电,肖爱秋突然起身,拿来手铐,强行给我戴手铐,又进来大队长温影、大队长李文娜、张丽红一顿拳打脚踢把我打倒在地。 李文娜看我趴在地上,把手铐打开,又强行把手背铐戴手铐,又拿三条皮带,把脚强行绑住。王丽梅拿电棍电我的头部和颈部,肖爱秋拿电棍电我的手、腰部和手铐、后背、脸、脖子、头,王丽梅边用电棍电,边用脚猛踢我的右胸部和肩部,肖爱秋用脚猛踢我的左背部和肩部、腰部,从上午九点一直折磨我到下午两点多。我回到车间时, 是人扶回去的,手又紫又青又肿,我的右眼和下颌、脖子都被电伤,右眼和右眉流着血,又青又紫,左臂被肖爱秋踢伤,两手和手腕被肖爱秋电的青紫而红肿,脸被肖爱秋打伤,右臂被王丽梅踢伤,整个右臂无法抬起,腰部无法直立行走,左腿被打瘸。她们还让我带着伤干活,有一天我全身疼痛难忍,刚走到劳教所医院门口,就晕倒在地,她们抬我做心电图,我被迫害出严重心脏病。
一天晚上,我由于遭迫害,身体虚弱,晕倒在车间,劳教所的医务所长郭旭值班,来到车间,当知道我是法轮功学员时,拿出一根大针,十个手指尖全部扎遍,痛苦程度无法形容。
二零零六年三月二日下午两点,南京派出所几名警察非法闯进入我与丈夫王建国开的川正居麻辣烫店内,来势凶猛,非法抄走电脑等物品,期间劫走家产折合人民币三万多元,家中存钱全部丢失。并将我们夫妻二人劫持到吉林市船营区南京派出所进行迫害。三月十日中午,哈达湾派出所和吉林国安出动三辆警车到我丈夫王建国父亲家欲行抓捕,原因是害怕我公公上访,并在门上有锁、家中无人的情况下,破门而入,肆意抄家。由于当地派出所和吉林国安的一再相逼,接连不断地到家中骚扰,丈夫王建国的父母被迫流离失所。丈夫王建国被非法关押在吉林市第一看守所,四十天被迫害致死。
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七日,吉林省吉林市南京派出所民警谭新强、王凯等再一次把我绑架到吉林省长春市黑嘴子女子劳教所非法教养一年。我的承受能力已经达到极限,承受不了身体和精神上的双重压力,导致心脏病多次发作。病发时,大队长王丽梅正好走进来,看见我躺在椅子上,就大声的说:别让她躺着,让她坐在椅子上。她们强行把我推坐起来。当时别提有多难受了,无论是心里还是身体上的痛苦,都叫我无法承受。每天晚上进入寝室前都面临着被搜身,三天两天就翻号。简直没有人权。这里就和地狱里是一样的。
在这十六年里,漫长的岁月,每天都过着度日如年的日子,心灵上的创伤,肉体上的折磨,精神上的摧残,无法用语言表达,每分每秒都在痛苦中挣扎度过。
二、丈夫王建国被迫害致死
我丈夫王建国,一九九九年九月到一九九九年十月,被非法拘留一次,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日到二零零二年五月三日劳动教养两年,二零零六年三月二日被绑架后,非法关押在吉林市看守所,二零零六年四月十日被吉林市看守所迫害致死,年仅三十岁。
王建国从小就和父亲练武术,父亲在家里开了“八极武馆”,各省、市、武术界的人士都知道王建国的父亲是一个武林高手,学习武术的人从五、六岁的小孩到五、六十岁的老人,无不赞赏王建国的父亲是一个非常重武德的人。王建国也是一个重情重义的人。一九九五年五月王建国有幸喜得大法,遇事不和人争了,也不打人、骂人了,和邻居间的关系也越来越好,自从修炼法轮功后,家庭和睦,父慈子孝,左邻右舍看在眼里,羡慕在心里。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我与王建国结婚,婚后,丈夫王建国在家里开了一家小食杂店和一个修理部为生,左邻右舍都知道他修炼法轮功后,为人更加和善,从不与人斤斤计较。丈夫王建国按照真、善、忍做好人,用高标准要求自己,修理机器从来不多要钱,也不骗人,修理电视机从来不要开盖费(当初其它修理部的开盖费要五十元),找他修理机器的人也越来越多,家里的古老机器(拿到别的修理部都不修理的机器)都拿来让他修理,他从来不说修理不了,也没有任何埋怨,都是很耐心的修理,而且要的钱很少,只要一些换下来的零件钱(几毛钱)和手工费(五元钱)。丈夫王建国就是这样的一个道德高尚好人,却因为不放弃修炼法轮功而屡遭迫害。
王建国四十天惨死看守所
二零零六年三月二日,丈夫王建国被以谭新强为首的船营区南京派出所警察绑架。王建国在被非法提审的过程中,脸和胳膊被打伤,衣服被打坏,被南京派出所酷刑逼供后劫持到吉林市看守所。王建国为了抵制迫害,绝食进行抗议,遭到吉林市看守所的狱警野蛮灌食,四十天被迫害致死,年仅三十岁。
二零零六年四月十三日,家人在自家院内搭灵棚祭王建国,挂上挽联:“做好人反遭迫害天理难容,白发人送黑发人冤情谁知,四十天惨死看守所”。丈夫王建国八十一岁的奶奶抱着王建国的遗像,到吉林市政府为被迫害致死的孙子伸冤。
警察掩盖罪行 意图毁尸灭迹
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八日早上,沙河子派出所警察找到王建国的叔叔家,声称当天要解决王建国的问题。吉林市船营区检察院、南京派出所、吉林市看守所、“六一零”专案组共计十八人到现场。吉林市国安、“六一零”头目李某先向家属念了一遍“关于王建国在吉林市看守所关押期间的情况说明”,之后威逼恐吓王建国的家人。他们给家属的结论是:1.限家属一天时间将王建国的遗体进行火化;2.四月二十九日灵棚必须拆掉;3.王建国死亡与公安机关无任何关系,属于自伤自残行为。
自丈夫王建国的灵棚搭起后,当地警察每天都派三、四人轮流二十四小时监视。二零零六年四月三十日早上五点多钟,吉林市昌邑分局局长带队,四、五十个着装的警察,其中有五、六个女警,开着十三辆车闯到我家,警察把我家门前的道路上下全部封锁,闯进院内,在家人不在的情况下,强行拆除灵棚,灵棚内外所有的东西包括:花圈、花篮、纸人、纸马、祭奠用的香炉、水果、点心、价值300元的帆布、和搭灵棚用的木杆等)都被警察们拆除并全部抢走。
王建国被迫害致死的诊断证据
1、二零零六年四月十日上午,王建国是步行去二二二医院的,病例上写:绝食两天。门诊部的郭主任给看过,让回看守所治疗。然而就在当天下午十五点五十八分,王建国被抬着送到二二二医院急诊室,王建国下午的急诊病例的病史却又变成:拒绝饮食一个月余,病人呼吸心跳已停止,脉管脉搏消失,诊断为:来诊已死亡。
2、吉林市看守所为推卸责任,给吉林市船营公安分局关于王建国的死因报告上面却写着:“因抢救无效死亡”。抬到医院时人已经死了,还抢救什么呢?
3、王建国下午的病例还写着:经请示看守所所长不让做头CT。为什么不让做头CT?(1)经家属查看尸体,发现王建国的后脑勺坑坑包包的,明显有被打留下的痕迹,谁打的?(2)脸部有伤,小臂有伤,后背腰以上部份呈紫红色,谁打的?(3)有这么多致命之伤怎么能说成是营养不良、呼吸循环衰竭造成的呢?
4、看守所副所长丛茂华对王建国的家人说:“我们给他打过葡萄糖,王建国的脑袋有毛病,呼吸不太好,肺有毛病……”王建国平时身体非常健康,肺没有毛病,呼吸循环系统畅通无阻。王建国的病例上并没有写他肺有毛病,而丛茂华怎么知道肺有毛病呢?显然就是在看守所对王建国灌食的过程中,将管子错下到了气管里,流食进到气管,造成呼吸道呼吸终止,肺部感染死亡。
这明明白白的是一起酷刑杀人案,这罪恶滔天的大罪,罪魁祸首就是江泽民。作为妻子,我要拿起法律武器,为冤死的丈夫讨回公道,请将杀人凶手江泽民绳之以法,处死谢罪,并且赔偿精神损失和经济损失一百亿美金,江泽民给我个人和家庭所造成每分每秒的痛苦是无法用金钱来偿还和弥补的,还有千千万万法轮功学员正在被迫害致残,致死,致精神失常,被劳教、判刑,被活体摘取器官并高价卖给外国人和出得起价钱的中国人,对我和我的家人的迫害只是冰山的一角。
因此,起诉罪恶之首江泽民,将法网向这个犯下滔天罪行的恶首收紧,是让法庭回归正义、让善恶有报的天理在人间再现的正义之举,顺天意,应人心,每一个善良的人,都应该加入到这场惩恶扬善的世纪大审判中来。
希望能够提醒和敦促我国现政权,审时度势,在此历史的关键时刻,把握最后的、还有尚可选择的历史时机,依照国内司法条款定罪江氏血债帮对一亿法轮功群体长达十六年的残酷迫害,追究他们迫害致死几百万法轮功学员的滔天大罪。立即全面停止迫害法轮功!参照国际法上述三项定罪,在国内司法范畴内立即逮捕江泽民流氓犯罪集团同伙;全面公布它们迫害法轮功的所有罪行;依法起诉,公开定罪,公开判刑。这是功垂青史的历史选择,也是转瞬错过、绝不再有的历史机缘。
归还被中共残酷迫害的法轮功群体以司法公正,尽早清算结束这场人类的浩劫,这是历史的必然,这一天很快就会到来!江氏血债帮以及所有参与迫害者、那些犯下滔天罪行的人必将受到法律、道德和历史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