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伟 |
姜伟只因信仰真、善、忍做好人屡遭迫害,曾被非法劳教三年,后又被枉判八年,共十一冤狱迫害,致使两个心爱的女儿从成长到成家,妈妈都不在身边,失去了太多的母爱。二零一二年六月姜伟八年冤狱释放后,母女终于团聚。姜伟经常为女儿做些好吃的,弥补女儿因母亲陷冤狱而未能得到的母爱。如今在这新年来临之际姐妹二人又再次陷入对妈妈的挂念与担心的痛苦之中。
姜伟曾根据自己多年被迫害的事实,于二零一五年六月份依照中国宪法向最高人民检察院递交了控告首恶江泽民的控告书,并得到了高检的签收回执单。可因此遭到朝阳市公安局李超等人的绑架迫害。
以下是姜伟控告书里陈述的部分迫害事实
奇遇法轮功
那是一九九八年五月下旬的一天,我去妹妹家的商店,看见商店里摆着法轮功师父的法像,我看完后从未有过的那种亲切,就觉得慈悲、祥和,感觉到无法用语言表达的那种美好心情。我对妹妹说:这个相片给我一个呗。当时妹妹笑了,你的脾气那么暴躁能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吗?可两天后又奇遇一位法轮功学员向我介绍法轮大法的神奇,义务教功不收费,对祛病健身有奇效等等。这样从此我走入修炼法轮功。因为我身体患有多种疾病,如:肝炎,心脏病,顽固失眠症,妇女综合症,神经性头疼等,每天吃大量安眠药还是不能入睡,许多时候十几天不能睡觉,对我身体造成极大的伤害,病魔缠身,苦不堪言,为治病每年花去的医药费上万元,但却无济于事。但修炼法轮功后,我的这些病不治自愈,直到现在没花过一分钱医药费。我从真、善、忍的修炼实践中深切的感受到了,生命所获得的真正美好—不仅仅是身体的健康,而是心灵的净化,道德的升华,也就再没有什么理由可以使其改变和放弃了。
不挣败坏人伦的钱 酒店小姐全部遣散
我曾是蓝盾酒店老板,修炼前脾气不好,遇到不顺心的事就发火、骂人,在饭店里我经常粗暴地对待员工,修炼后按真、善、忍严格要求自己,类似这样的事从未发生过,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遇矛盾找自己的不足。道德的升华使我变了个人似的,记得那是一九九八年春天,听人说我家门前的公路加宽要拆迁,那时我家有十几间邻街门市房,当时我只需花些钱托人办个正式房照,就能得到拆迁费五十多万元,但我意识到这种做法是不对的,托关系得这不义之财,非但不合理合法,更不符合真、善、忍对炼功人的标准要求,于是我就放弃了这种做法……。酒店里养小姐(妓女)这种现象在当今的社会里已经是司空见惯、习以为常的事。以前我家酒店中有三十多个固定小姐每天收入可观,但我修炼法轮功后,我明白了做人应遵守最起码的伦理道德,这样败坏人伦的钱是不能挣的,我将小姐全部都遣散了。
开酒店期间,我从二其营子刘伟的烟酒店里,前后赊了三万元钱的货,给他打的欠条让他弄丢了,他们夫妻俩非常着急,找到我告诉我此事。我当时就补一个欠条给他们了。今天的社会世风日下,为了赚钱,有多少人还能考虑什么道德啊?如果我不学法轮功,我想我也不会这样做的……
我修炼后这样事例举不胜举,只从这几件事上来说,我们就能看到法轮功带给人的是什么,如果人人按真善忍要求做人的话,那这个社会一定会是祥瑞景象。可在当今道德下滑的社会里,还能有什么样的学说,主义,理论和力量能把人变得道德高尚呢?然而就是这一部教人向善,提升道德,给人健康的高德大法却遭到了惨绝人寰的血腥迫害。
和平上访遭诬蔑 遭遇三年劳教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被控告人江泽民竟不顾法轮功给社会带来道德回升的事实与百姓疾苦,不顾违反了国际法、中国宪法等多部法律,悍然发动了对法轮功灭绝人性的血腥镇压。我和千千万万的法轮功学员一样,本着《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只想去信访部门反映一下法轮功的真实情况,只要求给我们一席之地,能让我们正常学法轮功。回来后被朝阳双塔分局派孟克派出所一名警察带走,后送到朝阳市十家子河套拘留所,被行政拘留,到期不放人,超期关押三十三天后才放回家。
一九九九年八月二十七日,我又一次进京上访,想去信访部门向中央领导人反映一下法轮功的真相澄清事实,我并没有去反对政府,没给任何人带来危害。可政府却把法轮功修炼者的合法和平上访诬蔑为“进京闹事”。就这样我还没等到信访办就又被抓捕了,在北京建信宾馆押了两天,后被送到朝阳市十家子河套刑事拘留所。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九日,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我被判了三年劳动教养,送到了辽宁省沈阳市马三家劳教院。
姜伟在马三家教养院登记卡片一张(内含狱中举牌照片一张) |
种种酷刑折磨与精神摧残 马三家犹如人间地狱
被强行送到沈阳马三家劳教院后,我被分到女二所一大队,大队长王乃民,我真没见过一个女人竟出手如此狠毒,经常动用酷刑阻止我炼功。一次王乃民用电棍电击我的嘴和脸,一直到电棍没电为止。还有一次王乃民和一个丹东籍叫刘杰的女吸毒犯一起毒打我,她们每人手里拿一根电棍,劈头盖脸的向我的头部与胸部疯狂电击,并将我打倒在地,王乃民拿的是高压电棍,她把我两手朝后背铐,两根电棍同时电击我的脸和脖子,大脖筋和胸部穴位,脖子都被电击破了,身心的摧残,使我极度的痛苦。过程我仍善意的向她们讲我学法轮功的受益情况,劝她们停止天天播放诽谤法轮功,诬蔑我“师父”的广播,这样对她们不好。长期的精神折磨和肉体的摧残我的精神几近崩溃。
中共酷刑示意图:电棍电击 |
教养院要求犯人背教养院规定的三十条监规,因为我并没触犯法律,没有犯罪,我就没背。因此在警察的指使下,四个刑事犯毒打我,当时一名从六大队调来的男警察看到那情景后都心有余悸,躲的远远的,他们打人的技术简直是专业训练出来的,都是内伤,我被打的象乱箭穿身一样的疼痛,打完后把我一只手吊铐在窗户栏杆上。后队长王乃民又让刑事犯把我带到她办公室,在走廊里犯人边走边打我。另一个屋里的同修们看见了,她们都哭了,一个当时五十九岁的义县法轮功学员因找王乃民说理被电的脖子都是大泡。我被吊铐几天后,她们看到我不屈服就让我回到原来的牢房。他们不准我维护合法的信仰权利,又开始体罚我,每天罚我站,一直站到晚上十二点后,把我押到一个非常冷的屋子里冻我,让我站到凌晨一点半,经过这种种的折磨,我的全身和脸全都肿了起来。无奈我绝食抗议,警察们为了逼迫我吃饭,用电棍电击我,电我时我被强迫坐在办公室的水泥地面上,此时隆冬季节,她们把我的鞋和袜子全部脱掉,警察吉利和黄海艳每人手里一根高压电棍猛烈电击我的胸部,脚心,她们用脚踩着我的腿电了半个多小时,我看到在丧失理性和人性的疯狂下,她俩一个个累的呼哧带喘一头大汗,便越发感到她们作为生命的可怜,在持续不断的电击折磨中,我一直忍受着难以承受的剧痛向她们讲述法轮功的真相。就这样在女二所关了二十三天,种种酷刑的折磨和精神的摧残,全身就象溃烂一样撕心裂肺的疼痛,这些并未能使我放弃真、善、忍 做人准则,于是警察又把我押送到了刑事犯聚集的马三家女一所。
酷刑演示:电棍电脚心 |
在马三家女一所里,在警察陈秋梅的纵容指使下,我又遭到犯人的毒打,过后刑事犯对我们说,知道你们是好人看到你们炼功不打,队长就给我们加期了,都给开会了。因为看到她们不想在那里多呆一天的痛苦心情,心生怜悯我再没炼功。在此我深深的感受到了什么叫人间地狱。
春风化雨背后的血腥
从二零零零年一月份起,我看到我的同修们由于承受不住这种在肉体和精神上持续不断而又丧失人性的百般摧残,被迫开始写下了所谓的“保证书”、“悔过书”违心的放弃了对真、善、忍的信仰,放弃了做人准则。这就是在电视上所宣传的思想转化,教育,感化,挽救,人性的教育,春风化雨背后的血腥。二零零一年的一天,中央电视台的记者到女二所采访,当时采访的是丘萍队长,在记者面前,丘萍完全是另一副面孔出现的,对记者说对法轮功学员如何关怀备至,春风化雨般的教育感化啊,全然隐瞒了她们残酷折磨法轮功学员的事实真相。我当时看到后就跑到走廊向那些电视台的记者讲述这里的惨绝人寰的迫害事实,却无人理睬,我明白了原来记者也是配合警察在演戏,电视上诬蔑法轮功的节目,竟都是这样编造出来的。
二零零零年四月份马三家劳教所对所有拒绝转化的学员实施毒刑,威逼转化。首先是三个人面向墙倒撅,其余人员在室内坐小板凳,每天从早上六点半做到半夜十二点,三天后无人屈服,就开始用刑电击,以大队长王艳萍为首的四个警察同时手持电棍电击锦州法轮功学员刘凤梅,电得刘凤梅满手大泡,同时用铁丝抽打,当时就把人给电傻了。另一个被电的厉声惨叫。在这种恐怖的气氛中熬过了十二天,但法轮功学员没有妥协。
在这里不仅要承受精神上的摧残,还要承受强制劳动中肉体上的折磨。在马三家永远都有干不完的活,从那次威逼转化之后,又开始让我们服苦役,每天劳作长达十六~十七小时,大部分是做军用服装、运动服等等。有一次为了给台商做喇嘛服抢工时,竟然连续做工三十六小时不让吃饭睡觉,又累又困。长期的超时超体力劳动,很多人都病倒了。由于法轮功学员干活认真仔细,不会偷工减料,当时管教队长陈秋梅说:法轮功学员干活质量好,一丝不苟。交货时只要厂家听说是法轮功学员做的活质量一律免检,这是在劳教场所里有史以来从未有过的事,法轮功带给人带给社会的是什么,在这样黑暗的环境里都能表现的淋漓尽致。
被迫害生命垂危 又送入精神病医院
持续的迫害与不懈的抗争,二零零零年四月七日有一名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被警察关了禁闭,挨打体罚,全体不转化法轮功学员都写了申诉书要求停止迫害,警察告诉刑事犯看到就撕,不让写。原来是害怕自己迫害法轮功和劳教所的真实情况反映到外面,在这种情形下,我们全体法轮功学员同时绝食。警察王艳萍点名找我当代表谈判,我和她讲道理、讲法律,炼法轮功没罪,都是好人,要求所有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享有公民应有的权利。她们怒气之下打了我两个耳光,之后把我劫持到女二所。
从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份,劳教所对我们进行新一轮的迫害,对大部分不转化学员大幅度加期,我要求无条件释放到期的法轮功学员,他们不但没解决,还对我进行打击报复,把我关到一楼小号。我只好又绝食抗议迫害,遭到野蛮灌食,然后把我放进一个冷屋子里冻我,寒冬季节没有床,不让穿衣服,只有一个草垫子放在水泥地上,让我昼夜躺在上边,一只手始终被铐在暖气管子上,冻得我无法入眠。三十一天的精神折磨和肉体的摧残,我有点神志不清了,可是她们不但没给我就医,反而把我抬到床上铐上,手脚分开大抻四天四宿。由于灌食灌不进去,她们就把我嘴撬开,用羹匙灌饭,捏着鼻子堵住嘴,但还是都吐出来了,嘴巴被她们用毛巾塞得都破了。两个月后,我被王晓峰、崔红、曹狱医折磨的生活不能自理了,记忆恍惚、生命垂危。
酷刑演示:灌食 |
即使这样她们又把我送到了沈阳市谷家子精神病医院,在那里她们给我往血管里注射破坏中枢神经的药物,那个机器的声音比警车的鸣笛还要刺耳,我的脸通红如红布一般很吓人,因我没有记忆,这一切都是当时负责看我的人(大连瓦房店人曲桂兰)告诉我的,每天给我挂六瓶滴流,吃三次药,每次十几片,还强行打小针,不知道都是什么药,用药两天后看我不行了就再也不给我用药了,几天后他们开始给我用电刑,头和手都给捆上,类似耳机似的东西放在腿上接通二百二十伏电源,我哼了几声,这时脉搏逐渐逐渐微弱,微弱,一个护士说:快别给人家过电了,她也不是精神病,她是炼法轮功的给迫害成这样了,给整死了可咋办啊!这样给我送回了病房。
酷刑演示:打毒针(注射不明药物) |
在精神病院一共被关了二十九天,劳教所认为我已经没的治了,就通知我七十多岁的老父亲(那时丈夫已与我离婚),向我的家人勒索一万零九百元后,才于二零零二年六月二十七日保外就医被我姐姐一家人接回家中。回家后,善良的法轮功学员们帮助我学法炼功,很快又恢复了健康。
再遭绑架 被枉判八年重刑
二零零四年四月二日,光明派出所又一次绑架我,我正在家中准备吃午饭,街道工作人员以收水费为名,带几十名警察闯入我的住宅,把我准备开饭店的周转资金二万一千元钱,还有一块昂贵的手表,笔记本电脑两台、台式电脑一台及所有的大法书籍、师父法像全部抄走,就连一双二十六元的名牌袜子也被抢走。我女儿让他们出具手续,他们却威胁我女儿,第二天我女儿笑笑也被绑架了,和我一起送进刑事拘留所,两个月后被勒索三千元现金才放出。在看守所被关押期间,双塔国保大队为勒索钱财给我姐姐打电话,造谣说我割脉自杀,要我姐姐掏二万元现金,勒索未果。因我修炼法轮功无罪,我绝食抗议要求无罪释放,他们强行下鼻饲管,野蛮灌浓盐水五个月,当他们带我去医院检查时,医生说:姜伟随时都有死亡的危险。就这样仍枉判我八年徒刑。于二零零四年九月三日被送进辽宁省女子监狱迫害。
在监狱里他们践踏剥夺了我们所有的人格和尊严,对法轮功学员实行非人的待遇,我常找狱警说理,她们不但不听,还恼羞成怒。有一次狱警指使几个犯人用拖布棒打我,打断成好几节,把扫地笤帚打碎好几把,当时把我打倒在地。她们用脚使劲踩我的胸部,把我的肺踩坏了,呼吸极其困难住进了医院。
有一次,一监区五小队,一名六十多岁来自抚顺白发苍苍的老年法轮功学员贺立中,晚上收工时,因心脏病犯了,处于昏迷状态,不但没送进医院,反而遭到犯人于洪玲(是个杀人犯)毒打,当我看到这一幕时我就在想:这人都怎么啦?从劳教所里到监狱竟看不到一点儿人的良知,善念,和人最起码应有的同情心,人们的本性善念已荡然无存,那一夜我失眠了……。第二天我写了一份所谓的思想汇报,交给了陈杰科长,之后她找我去了她的办公室,还有队长夏春磊也来到了办公室,我感到很意外,陈杰科长用警戒具吓唬威逼我,我没有一点害怕和恐惧,我只想向警察反映一下情况,然而这一点合法的权利也被践踏、剥夺了,根本不让我说话就把我铐在凳子上,我就坐在了地上。二十分钟后想用电棍电我,被我制止了。晚上把我关进了小号,在小号里我想了很多,为什么在这个体制下教育出来的人,看不到人与人之间的那种真情和友谊,更看不到作为母亲、女儿、女性的那种应有的慈爱与善良?什么人性化管理啊,什么良知善念啊,这个、那个的,都是欺骗和谎言。想通过正常渠道解决一个问题,合理合法的办成一件事情实在是太难了。从此以后我就更加信心十足的修炼真善忍。我的选择没有错,法轮功是一片静土。
在这里我见证了对法轮功学员惨不忍睹的种种酷刑迫害,他们为报复我先后将我关进小号六个半月,期间不让刷牙,每天只给吃四个特制的如鸡蛋黄大小的窝头,饥寒交迫、导致我天天呕吐,痛苦不堪、难以言表,已骨瘦如柴,被摧残的得了胃癌。
当我知道他们把监舍浴室作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酷刑场所,对拒绝转化的法轮功学员手脚捆绑在一起,头朝下倒挂在铁架子上,直到昏死过去才放下来,用凉水浇醒后再重新吊上继续迫害这一消息后,将我软禁在监舍长达七个月。
在监狱里为了制止迫害经常被绑在死人床上,双手被吊铐在吃娘奶、折床头上,双脚大抻,纹丝动弹不得,最长一次长达四十多天,痛苦难当,从死人床放下后就象植物人一样,全身关节象长了刺一样剜心透骨的疼痛不能动弹,手肿的象包子一样。就这样在种种折磨下我又度过了漫长的八年,我在这里所遭受的一切不是一张纸所能承载得了的。于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七号,我带着被摧残而无法愈合的心理伤痛回到了朝阳,我已经一无所有,无家可归。
我有一个令人羡慕的家庭,这场迫害造成我好端端的家破碎了,残酷的迫害剥夺了我做女儿、妻子、母亲的责任与义务。身为人母,我一定要给孩子们的人生留下最珍贵的东西,也是现代人最缺少的东西——人的良知与做人的尊严。
十六年的迫害使我失去了自由,失去了家庭,尝尽了不能和亲人团聚的那种凄凉与悲伤。漫长的十六年,身体上的伤口还可以愈合,心灵上造成的创伤永远都无法愈合……
结语
迄今只把江泽民列为控告对象,是因为被控告人江泽民是这场迫害的始作俑者,是真正犯罪主体,是首犯、主犯、教唆犯、犯罪方法传授犯,是造成众多世人犯罪的罪魁祸首。
今天法轮功学员冲破重重阻力,把这份承载着信任、期望与重托的控告书交到每一位法官与检察官的手里,希望你们运用手中的权力伸张正义,还司法公正。控告人申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江泽民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依法追其刑事责任、经济赔偿以及其它相关责任,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以慰民心。
English Version: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6/1/23/1549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