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鑫宁,原吉林省延吉市汪清县法轮功学员(后流离失所到德惠市),一九九七年毕业于长春大学,毕业后在延吉市冰川啤酒厂数控车间当技术员。妻子王长英,一九九七年毕业于长春机电工程学校,毕业后被分到德惠市城区农机站工作。
下面是王长英女士在控告书中陈述遭迫害的事实。
二零零零年春天,我依法去北京信访办上访被警察和便衣绑架,送到德惠驻北京办事处,非法限制我们人身自由。后被送到德惠市公安局后就给我非法关押到德惠市看守所,把我身上的钱也非法搜走。在看守所关押期间,被狱警强制“开飞机”,光脚在雪地里跑,我绝食反迫害被多次强制灌食等非法迫害。派出所以我们去北京为理由,对我们进行经济处罚,当时家属上交一千五百元,我被非法关押三十天后释放。此后,派出所经常到我家骚扰。
酷刑演示:老虎凳 |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我被长春市公安一处恶警和德惠市公安局绑架,德惠市公安局几个警察给我套上黑方便袋,拉到一个密闭的小屋内,将我固定在老虎凳上,两只手反铐在椅子背上,一根铁棒横在肚子上,用绳子紧紧的把腿捆在椅子腿上,然后按头,再往起抬铐住的胳膊,按压很长时间,几乎窒息,痛苦至极,我挣扎着,他们看人要晕过去才停止,然后打开手铐,长春一处的两个专门上刑的警察一会又用黑方便袋套住脑袋,叫人无法呼吸,直至昏迷,昏迷后他们又用点燃的烟放到鼻孔处熏,使人苏醒,就这样反复折磨我很长时间。
我在看守所绝食反迫害,德惠市看守所给家属发了五次病危通知单,家属找到德惠市公安局,当时公安局局长郭广田叫嚣:“我现在把她放了,我不是没干过她吗?她出去后不还得接着干吗?!”后生命出现危险,被送到德惠中医院抢救,德惠市公安局不顾我生命出现危险,拒不放人。我被逼无奈,绝食四十天后从德惠市中医院三楼走脱。自此后流离失所,德惠市公安局到我单位德惠市城区农机站不让给发工资,工资从二零零三年一月被公安局非法扣押至今。
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七日,吉林省德惠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恶警和红旗派出所部份恶警非法闯入我家中非法抄家和绑架,非法抢走家中物品和现金。我丈夫武鑫宁被绑架后被送到德惠市看守所非法关押,由于身体原因,我被非法关押七天后取保。
德惠市公安局预谋对我进行非法判刑,此后带着二岁多的孩子被迫流离失所至今,丈夫被非法判重刑十年,并送往四平石岭监狱继续非法关押迫害。二零一三年又被转到公主岭监狱继续迫害。
我丈夫武鑫宁(大军),曾在二零零零年进京上访,被非法关押,他绝食反迫害,后被释放。二零零一年又被非法送入延边州所办的洗脑班,后走脱,自此流离失所。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大军又被长春市绿园区恶警在德惠市绑架,绑架后直接送到长春酷刑迫害,在从长春回德惠指认地点时,在离德惠不远的高速公路上跳车,摔至重伤,恶警当时把他拉到德惠市医院进行简单缝合,当时恶警示意大夫,不打麻药,直接缝合,看看他是不是装的,然后又从德惠市医院直接拉回长春,当时恶警看他情况很严重,就又把他送到长春市省医院,由于当时是晚上后半夜,恶警着急回家,两个恶警都急忙去办手续,只把他一个人留在屋里,大军当时走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