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学员陈志中在诉状中写道:
我是陈志中,又名陈志华。我和妻子孙玉萍,于一九九五年五月有幸喜得大法。之前,我从十几岁就练武术,还学过其它气功,都没有找到真道真经。经人介绍接触了法轮功,并得到了《转法轮》这本书。书中的每句话都深深地触动着我,原来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在书中都得到了答案,我明白了人来在世上的真正目的就是返本归真,人得病和所有不幸的原因是自己做坏事造成的……这是我苦苦等待已久要找的正法门修炼。
从此,我和妻子通过学法炼功,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衡量自己,对人宽容忍让,与人为善。我变得不再打人骂人了,不吸烟也不喝酒了。以前这一切我都做不到。我和妻子身心受益,一家三口生活快乐,幸福美满。
我想把法轮功的美好传给他人,让长期被病折磨的生不如死的人解除痛苦,让所有生活不幸的人找到幸福的彼岸。我和妻子不辞辛苦的到处弘扬大法,使很多有缘人走上修炼之路,在大法中受益,我也成了当地的义务辅导站站长。
可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集团开始对法轮功进行疯狂迫害。我被视为重点人物,从此我们全家失去了往日的安宁。十六年来,“610”、公安局、派出所长期监控我家,我曾六次被绑架、两次遭非法劳教,并遭洗脑、抄家、抢劫、勒索、毒打,被迫流离失所等,我妻子和儿子也被多次骚扰、恐吓、殴打,这场迫害给我及我的家人造成的身体上、精神上、经济上的痛苦和伤害是无法用金钱弥补的。
迫害开始连遭绑架
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九日,我去北京上访,为师父鸣冤。二十二日回家后,公安局、派出所警察闯到我家把我绑架到派出所非法审讯,他们对我百般嘲笑、谩骂、羞辱。八月份,“610”和单位人员将我绑架到洗脑班,逼迫我放弃“真善忍”信仰,关押了四天,勒索四千元钱。九月份,江泽民将法轮功诬蔑为“邪教”,我又被绑架到德州市新湖大酒店洗脑班关押一个月。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份,“610”人员说我是进京的组织者,把我绑架,关到公安刑警队,当天我走脱,从此被迫流离失所两年。原市公安局局长黄增顺三次下通缉令,照片到处张贴,抓捕悬赏人头三万元,如果在道上碰到他,暗杀就暗杀了。
迫害延伸及亲人
二零零零年十月份,我被逼无奈就到陵县边镇西宋庄我连襟张红健家居住。市“610”、公安局张希坤、刘大伟,北园派出所大约六、七十人,手拿电棍之类的东西,墙头上、房顶上站满了警察,企图至于我死地,我机智地走脱。他们就把我连襟和他妻子魏淑芬绑架到看守所,诬陷他俩是包庇罪,并进行审讯逼供:打骂、威胁、恐吓、抽嘴巴子、逼迫下跪等。连襟家里喂的鸡、猪、牛、驴、狗都没人管了,地也荒废了。关押半个月,我妻子借到三万元钱交给警察,才把人放出来。给我连襟一家老小造成极大恐惧和痛苦。
我妻子孙玉萍和儿子陈炜遭受迫害。妻子单位晶峰玻璃厂对她开批斗会,逼迫我妻子放弃修炼,妻子不从,每天都被保卫科叫,由“610”人员审问我的去向。还时常把我妻子和儿子带到北园派出所审讯,还逼迫妻子到我岳母家找我,老人遭受恐吓后变的痴呆。
“610”人员多次到单位骚扰我儿子,带着儿子到家搜查,不论是白天还是黑夜。有一次他们闯入我家,我儿子为保护我,对他们说:我爸妈炼功为的是身体健康,没有危害社会和任何人,我们是平民百姓。不等孩子说完,拽着孩子的头发拳打脚踢,诬陷孩子妨碍公务,要把孩子带走。我妻子大喊:打人啦!打人啦!邻居们都出来了,站满了楼道,他们才肯放手。
遭非法劳教三年
二零零二年二月八日,因有人告密,“610”、公安局、派出所,五、六十人到三里庄包围我的租房。当时四、五个“610”警察把我从摩托车上拽下来,拳打脚踢,强行给我戴上手铐,绑架到市经济开发区河西派出所,年三十把我绑架到看守所。期间遭犯人毒打。“610”,公安局多次给我戴手铐,逼供、审讯资料来源,逼问同修下落。
我被绑架后,公安刑警队队长陈忠向公安局局长黄增顺汇报:抓住陈志中了,这回过个好年。后来大年刚过,局长黄增顺遭报,左脑出血,右脑血栓。
我被关押在德州市看守所三十七天后,被劫持到山东王村淄博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在劳教所,我遭受多种折磨。体罚不让睡觉,坐小板凳,精神洗脑,奴役劳动。除吃饭时间外,都在车间里干活。缠线圈、粘花瓶,眼睫毛,用玻璃胶粘工艺品。白天干不完,晚上加班至半夜2点,导致我出现病菌式的腐烂,两手、脚浮肿、流脓,不能走路,长达四个月。有很多学员遭酷刑折磨。德州的俞东先,烟台的马光荣遭电棍电、皮带抽、犹大包夹等迫害。警察亲自毒打学员,武城一学员承受不住,抓碎玻璃吞入口中想自杀,被发现后,将他关入小号,不管死活。我被奴役三年,于二零零四年六月二十二日出狱。回家后得知,单位在二零零三年我遭非法劳教期间将我非法开除公职。
再遭非法劳教
我出狱回家后一直被监视监控。每到敏感日,派出所、公安局人员以查户口为名,进家骚扰。二零零九年九月十六日晚,德城区公安分局张希坤、刘大伟、段慧娟、长庄乡派出所所长夏某、马某闯入我家,当时在我家的还有法轮功学员王建平和邵明辉,警察将我们三人一起被绑架到看守所。当时德州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马红卫就是这次被迫害致死的。
警察还抢走打印机、电脑、录音机、刻录机、切刀机,纸张、《九评共产党》书等,价值约两万元,他们还抢走给儿子买房用的一万两千元现金,平时用的零花钱二百元。我家属上前阻止,被刘大伟诬陷是什么“活动经费”,还要带走我妻子。后我儿子多次到公安局要人、要抢去的钱,警察只还了一万元。
在看守所,张希坤、刘大伟多次给我戴手铐,审讯逼供。我被关押四十二天后,刘大伟亲自率派出所所长开车把我和李俊兰劫持到王村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半。在劳教所,我遭受到的迫害包括:洗脑,辱骂,奴役劳动,逼迫我打篮球。我外骨踝和小指骨两处骨折,疼痛难忍。不能劳动了,就逼迫看乌七八糟的东西洗脑,写认识,污蔑大法,我不配合,就逼迫去干活。瘸拐也得干,干不完加夜班,到十点。忍受长达八个月。一年半出狱。
我的家人经常遭受“610”人员、派出所、刑警队人员的骚扰,还安排二人至四人,长期在我家楼口监视。